课程亮点:工程项目管理与风险防范分析指导。
课程介绍
一、 项目部风险及防范措施;
(一)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风险分类
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、经济与政策的风险、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
(二)项目经理
(三)施工企业项目部风险防范的律师建议
1、项目部的法律性质
2、项目部公章的管理
3、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中的职务行为与表见代理风险
4、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
5、设备及材料合同的签订与履行
6、案例
二、建设工程工期管理
1、开工日期的认定;
2、竣工日期的认定;
3、工期延误的认定;
4、工期顺延的签证;
5、迟延交付工程违约金诉讼时效认定。
6、案例
三、建设工程签证与索赔管理;
1、工程索赔的定义
2、工程签证的定义
3、工程签证与索赔中存在的问题
四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;
1、工程未经验收,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
2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有先将工程及相关的资料交付给对方的义务
3、工程竣工后,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届满,发包人拒绝验收的,承包人可单方验收。因发包人拒绝提供验收资料、文件,导致无法进行验收的,视为发包人对工程已验收合格。
4、竣工结算文件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并有签收
5、声明在约定期限不予答复,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
6、案例
7、建设工程款优先权
五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。
(一)施工质量问题
1、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主张工程款的关键;
2、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约定;
3、工程质量中发包人反索赔。
(二)施工安全刑事问题
1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
2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认定
3、恶意欠薪罪(逃避支付或能够支付经政府责令仍不支付)
4、案例
魏济民律师:
u 中山大学经济法研究生
u 现为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、主任律师
u 现担任多家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
社会职务:现担任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、广州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招投标法律专业委员主任、广州仲裁委员会建筑房地产专长仲裁员,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法律顾问、广东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、广东省招标投标委员会会员、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、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民建广州市委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、共青团广东青年商会常务理事、广东房地产行业协会主办《南方房地产》特邀撰稿律师、《广东建设报》特邀新闻记者、广州电视台《一周睇法》节目特邀法律顾问律师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网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才库专业律师。
执业经验:魏济民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已十六年,经办了多宗建筑房地产民商法律案件,为建筑房地产企业挽回数亿元的工程损失,在多年的法律服务中,在建筑房地产、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在为建筑、房地产企业提供全面的专业法律服务过程中,魏济民律师根据建筑房地产企业在项目的开发、建设、销售、物管,以及基础工程项目“BOT”、“BT”及“EPC”中运作等存在的法律风险,创新地打破了传统的“常年法律顾问”的简单服务模式,采取了以“合同管理为中心”,以“非诉讼为主、诉讼为辅”的模式,以“预防在先、服务与项目同期”的原则,注重事先参与,避免纠纷的法律服务原则,在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中开拓了建筑、房地产项目全程法律服务的创新理念,把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渗透到项目建设、开发、经营中的各个环节,着重提高建筑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,提高企业安全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,通过合法地开拓市场,开展非诉讼谈判、仲裁和法律诉讼等多种手段来保护建筑、房地产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主讲课程:
《PPP模式与实务操作》
《新常态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公私合作(PPP)模式》
《新形势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操作》